锦绣未央被告抄袭,锦绣未央抄袭案怎么处理

2022-09-12 20:41:28来源:电影资讯责任编辑:80影视460人阅读

《身历六帝宠不衰》的原著作者沈文文(笔名:追月逐花)诉电视剧原著《锦绣未央》作者周静侵害著作权纠纷首案,今日(5月8日)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被改编成电视剧的《锦绣未央》

电视剧《锦绣未央》是根据同名小说《锦绣未央》改编,该作者周静(笔名秦简)于2012年在潇湘文学院发表,发表后该小说占据潇湘书院的各大榜单,成为红极一时的网文。只是它成为爆款网文的同时,也收到了很多来自外界的抄袭的声音。潇湘书院在重重压力之下,最终删除了周静的《锦绣未央》,而周静原本在潇湘书院著了三本网络小说,分别是《重生之高门嫡女》、《锦绣未央》、《娼门女侯》。现在只剩下她在潇湘书院连载的第一本小说《重生之高门嫡女》。

小说《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静所写,并自2012年6月起陆续对外发表,该作品在发表后曾一度成为当时的热文,吸引不少读者的目光,但被质疑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从未停止。2016年,由《锦绣未央》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式播出,使得抄袭的质疑愈演愈烈,有数据显示,该书涉嫌抄袭200余本小说,在所有294章的内容中只有9章未抄袭。

对此,多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于2016年11月共同发起维权行动,并有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告至法院,称其未经同意便在《锦绣未央》中大量抄袭自己的文字,且在大量作者和读者的抗议之下,仍未停止侵权行为,反将侵权作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手机游戏和漫画,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索赔200余万元。随后,知名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也加入了诉讼的行列,据统计,该案共涉及包括《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重生之药香》等在内共计18部权利作品。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先对《身历六帝宠不衰》一案进行审理。《身历六帝宠不衰》由沈文文(笔名:追月逐花)所著,并于2009年在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曾表示,《锦绣未央》涉及抄袭《身历六帝宠不衰》的部分经过详细的统计、核对发现涉及语句580处,涉及情节118个。作家维权团队方面的律师也在辩护时指出,虽然侵权作品改编了人物的名称,但故事的情节、场景,细节的描写,完全一致,这些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借鉴的范围,构成了对原告权利作品的侵权。

王国华还表示,“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认为,《锦绣未央》不构成抄袭,属于通用语句,并坚持作品是由独立创作完成,但被告代理人并没有明确说明不构成抄袭的理由。”

自抄袭风波后,周静退出网文圈,改行做编剧,并投身于正工作室旗下,周静帮于正写了《美人制造》《凤囚凰》等电视剧,2014年,作者周浩晖就曾状告《美人制造》抄袭他的《邪恶催眠师》。抄袭的部分正是由周静所写,但在2016年,周浩晖一审败诉,理由是法院判定周静所写部分是借鉴,非抄袭。

据王国华律师介绍,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据悉,《锦绣未央》抄袭案早前被多位作家联名起诉,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随后,作家温瑞安加入诉讼,与之前11位作家共同维权。

锦绣未央被告抄袭,锦绣未央抄袭案怎么处理

《锦绣未央》抄袭被告,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来来,先纠正一下题目,不是《锦绣未央》抄袭被告,而是电视剧的原著小说《庶女有毒》抄袭被告。


对此,作为吃瓜群众的我表示很好奇。早不曝光晚不曝光,为什么电视剧开播前抄袭话题开始出现?早不拉话题晚不拉话题,为什么等到播完之后才开始大肆宣传?
小说还在连载时,就有很多作者开始维权。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的孩子,他们凝聚自己的心血,日日夜夜,一个字一个字地在键盘上敲下,每个情节都是在脑海中预演了千万遍,仿佛亲身经历过。伤害了这样善良,认真的作者们,坐享其成。在《庶女有毒》的作者抄袭,卖版权的时候,谁站出来为他们说过什么?


有不少小说涉嫌抄袭或者确定抄袭却被改编成影视作品时,投资方制作方表示,抄袭这个话题和小说的红火可当做免费宣传,赚足眼球。没看过原著而又盲目崇拜偶像的单纯粉丝们只知道支持偶像作品,而不知小说内容。作者的书怎么样,这和观众还有投资方没关系。一个要利益,一个要名气,一个要偶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电视剧《锦绣未央》还未曾听说过有抄袭之名,反观《幻城》什么的,人设特效造型都抄到另一个半球了,照样有观众买单啊。给这个电视剧一些尊重,虽然为了抵制抄袭我至今还未观赏过这部名剧。
电视剧开播之前,小说的抄袭话题开始炒起来了。在越来越多的抵制、抄袭什么的看法中,这部剧成功的未播先火。制作方什么的表示很满意,自发抵制的观众为他们省了不少宣传费吧。
五十多集的电视剧,播放过程中一路平安,官方从不提“抄袭”二字,媒体从不知有抄袭一事。
而剧播完之后,才会有人关注这个事件,负面新闻什么的也不再压了?


当初《花千骨》原著抄袭也是,一路平安,等剧播完了,抄袭有人管的时候,作者早已经躲到不知道哪个国家去了。
总是要等利益到手的时候才去管真相,万一有一天,原创被逼死了怎么办?永远看抄袭剧翻拍剧么?
当年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圈里圈外》时,法院判他败诉。可他未曾公开道歉,反而,他的书一本一本被该变成影视作品、游戏,他当主编、当导演,名利双收,走上人生巅峰。可是,听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快被拍成电视剧了。
你会抵制吗?相信很多小四的粉丝不会拒绝的。
抄袭不是从《梦里花落知多少》开始的,也不是在《庶女有毒》结束的,最近某抄袭大剧可如日中天,粉丝每天嗷嗷叫呢!


作为吃瓜群众,只能默默跳过和这些奇怪的剧有关的字眼,省下吃饭的钱多买几本原创作者的书,安慰安慰他们了。
原创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品质之一,维护这个品质,大概靠一点点良知是不够的。希望原创作者不要放弃,这个世界和文学需要你们。
另外,借用《锦绣未央》电视剧配图,无任何恶意,侵删,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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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罚出抄袭者的耻感?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披露,因余征(于正)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中“向陈喆(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陈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4月26日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余征承担。

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被强制执行”的这份判决书,大概既彰显了法律规则的刚度,亦喟叹着创作生态之诡谲。

于正《宫锁连城》部分情节涉嫌抄袭《梅花烙》,在2014年的剧作圈里早是舆情喧嚣的大事。彼时,琼瑶在微博发表给当时的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中,呼吁停播并拒绝收看;再然后,2015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官司板上钉钉,公道早在人心。不过,似乎谁也奈何不了“拒绝执行”啊。“京法网事”详细介绍了法院的执行过程,其间的跌宕多姿,堪比寻找MH370航班般千难万难。败诉数年而拒不道歉,看起来这是“个人问题”,但如果放到当下文艺创作的语境中来,怕还并非孤本一例。

同样值得说道的,还有两个经典的案例:一是去年2月,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和当当网一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这场维权整整持续了四五年,前后牵扯百来位小说作者、编剧和网友。只是时至今日,仍因“工作量大”而未有定论。二是很多年之前,青年作家庄羽以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自己的作品《圈里圈外》为由,起诉作者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判决生效了,抄袭者却似乎更是盆满钵满了。

高调叫嚣而死不改悔的话语权,竟然比法院的正义判决还要响亮,说实话,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很多年后依然叫人意难平。《锦绣未央》迟滞的判决,更是让原创者维权深感耗不起这个成本。

前不久,自媒体人六神磊磊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文章,控诉“周冲的影像声色”等多个自媒体大号以“洗稿”的方式“变相剽窃”自己的原创作品,而周冲则第二天在微信上公开否认抄袭和所谓“洗稿”。此事一地鸡毛,最终竟不了了之。略显尴尬的是,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原则上似乎只保护原作品的表达方式,而疏于保护情节思想。据说在万能的淘宝,甚至有网店公开售卖洗稿软件套餐。

一款爆文,一本小说,整个“易容术”就可以变成自己的去发家致富、扬名立万,如果这种明规则没有倾家荡产与声名狼藉的罚单同时伺候着,不抄白不抄、抄了也白抄的“后来者”还会有什么痛感和耻感呢?当我们喟叹中国电视剧烂片如云、好编剧奇缺的时候,当我们感叹学术研究浮躁成风、好论文凤毛麟角的时候,是不是该反思法治环境对于原创的尊重和保护力度、市场环境对于版权的捍卫和认知层级?

核心技术时代,原创的智慧和独家的思维,都该有体面的尊严和荣光。《法制日报》刊登判决内容还不够,司法当罚出作奸犯科者对公平正义的敬畏。换句话说,抄袭者连句歉意都没有,胜诉的意义恐怕也就止步于底线的法理了。

请问如懿传,甄嬛传的呢?

消息来自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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