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与亡灵有关的动画电影,除了《寻梦环游记》,还有《生命之书》。
《生命之书》讲述了铭记之神与遗忘之神的一场赌约,青梅竹马的三个人,马诺洛和华金追求玛利亚的故事。
三人从最初按照生命之书里的故事剧本生存,到最后打破束缚,书写自己的故事,从他们的故事中,带给我们许多关于人生的哲理。

01 马诺洛:坚守本心,勇于面对困难
马诺洛因为善良、纯洁,被铭记之神选中,他自小丧母,出生于斗牛士家族,整个家族都是斗牛士,所以父亲也希望,马诺洛也能够按照家族的使命来成长,成为一名斗牛士。
可对于马诺洛来说,他最大的兴趣就是成为一名音乐家,他从小就背着一把吉他,从不离手。
玛利亚被父亲送到欧洲后,马诺洛也被迫按照父亲的规划成长,为了成为优秀的斗牛士努力着。斗牛士最后需要拿一把剑把牛杀死,可马诺洛却下不去手,他认为牛不该死,在玛利亚回归的斗牛士比赛中,马诺洛放下了手中的剑。

玛利亚正是喜欢他的纯洁、善良,遗忘之神眼看赌约要输,设计杀死了马诺洛。
马诺洛来到铭记之地,闯过灵魂之地,勇敢地与遗忘之神打赌,经历重重困难,他再一次回到玛利亚身边,保护了村民。
对于马诺洛来说,他生活在家族光芒之下,因为历史上所有家族人都是斗牛士,所以他也被希望放弃热爱的音乐,成为斗牛士,并且杀死牛。
庆幸的是,他一直坚守本心,保持纯洁善良的品性,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所有困难。

02 华金:徽章带来的安逸,只会越来越渺小
华金的父亲是村子的大英雄,华金从小就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之下。
遗忘之神将永生徽章送给华金后,他靠着徽章保护,获得了更多的徽章,成为了各地的大将军。所到之地,都是人们的敬仰。
然而,徽章带来的保护,只会让人更加渺小,甚至会带来死亡。唯有不借助任何外力,磨练自身,使得自身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华金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在山贼攻进村落时,正在婚礼现场的他因为没带徽章,马上溜走,后来又因为徽章被摘落,畏畏缩缩,不复往昔。
最后看到兄弟马诺洛勇敢地向山贼挑战,又想起了幼时的口号,终于走出父亲的阴影,不再依靠徽章力量,勇于奔向山贼。
我们大多数人都像华金一样,企图寻找一个“徽章”一样的保护罩,永远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但是,哪里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呢?要想稳定,一定要变强,要想变强,必须要不断磨练自己,给自己赋能。

03 玛利亚:思想开放、勇敢的女生
玛利亚像一个完美人设,她勇敢、善良、漂亮,敢于向否定男权,她完美的像仙女一样。
在我看来,她是一个目标,让我们朝着她不断努力;她又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不依附男人,不畏强权,果断做出选择。

结语
就像他们三人喊的口号一样:绝不退缩,绝不投降!
在奔向人生的道路上,在书写自己故事的旅途中,切记,绝不退缩,绝不投降!


生命之书的简介
一、《生命之书》(长篇小说)
【作者】罗宾斯隆(Robin Sloan),出生于底特律,毕业于密歇根大学经济系,穿梭于旧金山和互联网之间,曾就职于Current TV(潮流电视台),并曾任微博鼻祖Twitter(推特)的创意总监,本书为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内容简介】
“完好书脊”的每位成员都会用密码写下自己的“生命之书”,并保存在纽约第五大道地底深处的一个神秘书库里——几代人已经坚持了几百年。他们坚信,书籍不死,终有一天他们能靠自己的“生命之书”复活……二十六岁的电脑美术设计师克莱在失业后投身一家24小时书店做夜班店员,从而发现了秘密读书会组织“完好书脊”。
克莱借到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所采用的扫描仪,潜入“完好书脊”的书库,将组织的创始人、意大利符号学家马努提乌斯在五百年前写就的“生命之书”扫描成电子版,并调动谷歌全球的服务器对其进行分析和解密。于是,在一个晴朗的星期五早上,三秒钟的时间里,你不能搜索任何东西,不能查邮件,不能看视频,不能找方向,因为谷歌在全世界的每一台电脑都投入了同一项工作。而三秒钟之后,电脑屏幕上出现的景象让人们瞠目结舌…
二、《生命之书》(电影)
《生命之书》(The Book of Life)是美国2014年出品的奇幻动画电影,由若热·R·古铁雷兹导演,道格拉斯·朗代尔编剧,迭戈·鲁纳、查宁·塔图姆、佐伊·索尔达娜配音。
影片灵感来自于墨西哥传统节日“鬼节”的传说,讲述了三位青梅竹马的好友,马诺洛、玛利亚和华金之间的一个关于拉丁神话的世界里很古老、常规的童话故事。
【剧情简介】
三位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马诺洛(迭戈·鲁纳)、玛利亚(佐伊·索尔达娜)和杰坤/华金(查宁·塔图姆)。马诺洛和华金同时喜欢上了玛利亚,这三个小伙伴互相喜爱,演变成了三角恋。但是其实,爱情的最终决定权并不在于是玛利亚想要的结果,而是天上的神灵互相打赌而出现的局面。马诺洛是一个不愿意继承家里的斗牛事业而想变成一个吉他手的男人。从博物馆里的一本书神秘之书讲起,观众将跟随马诺洛的脚步来到另一个世界,前往“生命地”、“回忆地”和“遗忘地”这三个神奇的地点展开冒险。而马诺洛也将在这三个地方学到生命的意义。

写写自己的故事作文300字
书是生命的二种意义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 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